这天,我刚到办公室,听说小胜和一个财经记者打架。
有时候,我真后悔,答应吴妈照顾小胜。
古惑仔就是古惑仔。
平时,对于这种有声望的人物,我们请都请不来。他倒好,直接把人打了。
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我连忙叫车送被打的记者到医院检查。
我叫人让小胜来我办公室一趟。
我给小胜气得来回走动。
小胜是我招到公司来的。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他曾经当过古惑仔,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这个黑锅要谁来背。
我当时还信誓旦旦保证: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有,我愿意担负连带责任。
这不,才过几天,他又犯事了。而且,打的是周刊记者。这个影响就更恶劣了。
不一会,小胜来了,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
我见了他,气就不打一处来。
“为什么打架?不能好好说吗?”
我直勾勾盯着他。
在这个时候,我心里已经认定是小胜的错。
小胜仰头望着我,说:
“这其实是一个误会。”
我问:
“是误会就可以打人了吗?”
小胜拉着说:
“今天刚好我值班,我在公司巡逻,恰巧见有人鬼鬼祟祟,趴在公司会议室窗前偷听。”
我不相信小胜的解释,一个有身份的记者,会偷听我们公司的内部会议?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我于是问和小胜一起值班的保安。
“小胜说的话是真的吗?”
他们连连点头,说:
“当时,胜哥叫他别走!可他做贼心虚,拔腿就跑。”
“胜哥急了,大喊捉小偷。”
“这个人慌不择路,结果重重摔了一跤,伤得严重。”
我面色有些缓和,这么说,小胜不但没错,反而有功劳。
我于是问小胜:
“情况是这样的吗?”
他肯定的点点头,说:
“林哥,自从我妈找你安排我到这里工作,我就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已经和过去的朋友一刀两断,不再来往了。”
我知道了大概情况,正巧公安同志来了解案情,我于是请他们到办公室。
我把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向公安同志作了说明。
公安黄同志点了点头,说:
“我们向杂志社的领导了解了情况。”
“这个记者,是为了拿到头条新闻,所以才会私闯民宅,被你们的保安当成小偷,他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我于是到黄总办公室汇报。
黄总说:
“我们捉小偷是正当维护公司利益,小胜他们没有做错。”
“当然,因为打的是记者,得罪的是新闻媒体,所以处理一定要慎重。”
“下午你买两斤苹果去看望那个挨打的记者。冤家宜解不宜结吗。”
下午,受黄总的委托,我开车去看望了那个姓肖的记者。
来到医院,见到了挨打的肖记者。
他神情沮丧,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
我于是坐在他面前,说:
“对于造成你受伤,我们公司都感到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