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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我的器官我做主(二)(1 / 1)

蚌肉大此话一出。

直播间直接爆炸!!

网友小蒋这一逆天的观点说出口。

直播间的观众直接就炸开了锅!

“我尼玛!这……这真的是碳基生物,能够想的出来的观点?”

“我的器官我做主,哈哈哈……小蒋,你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花呗吗?”

“牛逼牛逼!难怪小蒋说自己的观点十分的离奇,刚才我不信……现在我信了!!”

“这哪里是离奇?这简直就是离谱啊!”

直播间的集体震惊。

我的器官我做主。

这句话简直不要太过于逆天!

但凡是个正常人,恐怕都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观点吧!

“但话说回来,小蒋说的其实也没毛病啊……我的器官就是我做主啊,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楼上的,你是魔怔了吗?我国啥时候允许过能够自由贩卖器官了?”

“没错,贩卖器官绝对是违法的,不懂不要乱讲!”

“要是贩卖器官都不算违法的话,那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在震惊过后,直播间的观众也纷纷的开始讨论起来。

而讨论的结果。

无一例外的都觉得贩卖器官肯定违法犯罪行为啊。

这恐怕是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吧。

小蒋也自然也看到了这些弹幕。

他十分疑惑的回应:“为什么你们觉得贩卖器官是违法的?”

“器官既然长在我身上,我就拥有对器官的自由调动的权力啊,为什么是犯罪?我卖我自己的东西,也不可以吗?”

直播间本就是一群吃瓜群众。

一看小蒋对自己的观点有异议。

当即就和小蒋对起线来。

“不是哥们,交易指的是法定允许的经济交易行为,啥时候交易器官,也成为合法的交易行为了?”

“确实确实,虽然我不是很懂法律法规,但交易器官这种事情,毫无疑问是犯法的。”

“器官那玩意你就卖吧,一卖一个不吱声!”

直播间的观众依旧坚定自己的立场。

小蒋一看也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

当时就和直播间的观众据理力争起来。

直播间的观众,都始终认为贩卖器官是违法犯罪行为。

而小蒋呢,则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

我的器官我做主,我凭什么不能卖?我卖了凭什么犯法?

但无论是小蒋,还是直播间的观众。

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有些法盲的。

所以双方的观点都没有法律依据。

当然也不可能讨论出来结果。

“昊哥,您来评评理,为什么我的器官我不能拿去交易?”

最终,讨论无果的小蒋,决定让秦昊来主持公道。

“怎么说呢,你的观点没有错,但直播间观众的观点也是正确的。”

秦昊给出了一个相当中立的答案。

此话一出。

小蒋顿时有些懵了。

“昊哥……怎么会都是对的呢?”

“这种事情,应该只有谁对谁错吧,毕竟……我出售我的器官,只有对或者不对吧。”

直播间的观众也紧跟着疑惑。

“难道又是正说反说中立说?”

“不可能!贩卖器官就是不对的,哪里有什么正说反说?只有一种说法!”

“但为什么昊哥会认为两者都是正确的啊?难不成……只有卖给特定的人群才是对的?”

直播间观众率先想到的,就是秦昊刚刚提到的正说反说中立说。

但却很快就被否决。

原因很简单啊。

贩卖器官这种事情,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律上,都不可能是对的吧!

这种是错非正的违法行为。

哪里有什么正说反说?

“确实跟正说反说没关系。”

秦昊也是出言肯定了观众们的否定:“大家别急,我挨个的来为大家解答。”

“首先说小蒋提出的观点,其实……自主的选择出售自己的器官,的确不构成犯罪。”

“所以……小蒋提到的,我的器官我做主,这种观点在法学观念中,并不能够追究任何的法律责任!”

秦昊此话一出。

直播间的观众更懵了!

“不是吧!交易器官都不追究法律责任?开玩笑的吧!”

“虽然我很相信昊哥的判断,但是……交易器官若是允许的,这也太离谱了吧!”

“怎么可能!交易器官怎么可能不追究法律责任?”

直播间的观众完全无法相信。

那可是人体器官啊!

人体最宝贵的东西!

交易这种玩意不追究责任。

这还有天理吗?

“我知道大家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但是………”

秦昊解释到:“你们这样想,我是一个很有钱的人,我现在很需要一个肾脏。”

“而你是一个很穷的人,而现在你的家人又急需200w的手术费,我找你买你的肾脏,你会不会卖?”

“你可能第一时间无法接受,但我要是出价500w?我要是出价一个亿呢?要是这些还都是美元呢?你卖不卖?”

秦昊此话一出。

直播间的观众纷纷心动了。

“说实话,我感觉我两辈子都赚不到一个亿。并且……这若还是我家人的救命钱,我一定会选择卖的。”

“那肯定啊!虽然我感觉这种行为是违法了,但若是家人真的急需救命钱,哪里还想得到那么多?”

“确实,一个亿啊!还是美金,反正卖出去一个肾脏也死不了,要是我我肯定就卖了。”

大部分的观众,都毫不犹豫的选择出售。

原因很简单,先不说一个亿美金是一个天文数字吧。

主要这是家人的救命钱。

舍弃一个肾脏,来换取家人的救命钱,这是大部分人都会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出售吧。”

秦昊紧接着到:“出售了一个肾脏,你拿到了家人的救命钱,并且……后半辈子也不用努力了。”

“我得到了你的肾脏,我也能活下来了。”

“中间商通过把你介绍给我,也获得了利益。”

“医院进行手术,也赚到钱了。”

“这种对四方都有利的事情,大家觉得,为什么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呢?”

直播间的观众顿时沉默。

秦昊说的有道理嘛?

相当有道理!

你虽然失去了一个肾脏。

但你的这一个肾脏,不仅仅救活了两条性命。

还让四方都获得了好处。

这种一举多得的行为,似乎真的没有必要去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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