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长夜(1 / 1)

8.

看过欧丽娟教授的课,她说青春是一本注定太过仓促的书,不要太过在意;因为太青涩了,所占的比重又太小了。我试图用很多种理由开解过自己,比如什么我还太不成熟,我可以变得更好,其实没有谁世界都可以转下去,爱情在生活中不应该是全部,更何况一个我已经不知道还爱不爱我的人呢?

这是很艰难的博弈,与自己的。只是这场博弈里,我始终觉得自己大败。明明道理不是不懂,可是怎么都做不到。爱对于我们来说究竟是什么呢?是艺术?是感觉?亦或是意志?实际上爱情在我的想法中最为重要的是相通,无论是情感上的,精神意志上的,生活上的,不可告人的阴暗角落的,在某种程度上互相理解,互相沟通,达成了心灵上的同频;在这种情况下,爱情对于两者来说都是舍不得放手的东西,因为对于双方来说应该同等重要。

但是我发现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误区,便是没有绝对的“感同身受”这一回事,你以为的感同身受只是基于语言或想象的纽带所构建的情感上的共鸣,但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1.语言在大多时候是很难精确的表达人的所思所想的,或者说即便精确表达了,因为理解也会有这样那样的误差。2.这种想象首先是基于对方表达而作出的回应,而如果对方一直在表达出错误的或者有偏差的信号,这种回应就完完全全是一厢情愿甚至显得有些可笑了。

在与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他就举出过很多这样那样的例子,都是我回忆里最美好,两人好像情投意合,眼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恩爱甜蜜(笑)。但是他告诉我说实际上不是的,他只不过是在假装而已。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需要他假装,以至于假装到最后他已经习惯,甚至自己也为假装的结果而满足过。

我在电脑的这一端打不出来字,只觉得如此讽刺又如此沉默,只是半年没见的人,隔着屏幕却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在说我完全听不懂的话。

9.

我自认为不算什么好人,因为我对自己的刻薄自私有一定的了解。即便拜家人所赐有了表面上相当正常的共情能力和涵养,内心里却始终对这些感到无聊甚至是不耐烦。所以也就一直很难得能够拥有表达自己的机会。

也就是说,在大多数人眼中,我应当是那种循规蹈矩,随大流的那一种类型。更何况相对而言,我一般是那种即便心里不愿意也很难说不的人。因此这种情况下,某种突出的、能够直接吸引到我的是那种自由肆意的感觉。

我自诩向来不用人操心,因为不管什么事情我觉得自己应当都应付的过来,再不济再不济,我也永远不会让自己太过狼狈。现在回想起来真的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只是清清淡淡的一些有关于希望分手的语言,就让我溃不成军,近乎卑微的袒露自己的心迹来进行挽留。只是有的时候,这种行为可能真的是一种,唔,较为可笑的行径,尤其是对方其实在对立面不能与你达成共情的时候。

但是想想也并不是很后悔。从小,父母对我的教育就教会了我如何克制自己的欲望,可能其实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但是实际上我也已经习惯于用一种阿Q的心态来压抑自己的所有欲望——即“这个东西真的有你想的那么好,非他不可吗?恐怕不是吧,那要不我们就不要了吧,你看没有他你不也好好的吗?”这种想法有没有道理我们姑且不提,但是确实是一种贯穿我整个人生的信条,并且能够被我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下去。

只是总也有没有退路的时候。例如这次。我尽管疯狂地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没有对象你也会好好的。但是直觉疯狂叫嚣:不能退,这一步但凡往后退了一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就是现在,就是非他不不可

于是我顺从着男的的欲望,毫不掩饰自己的希冀与恳求,最终不远千里奔赴而来,就是还想见到你;可能就是与你说话的那天,太阳太过温暖,风也太过柔和,才会让我直到现在都耿耿不忘,难以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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