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1)

第二日清晨,叶闲野早早就起床了,在晨光中练过剑后,站在院内,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他能够嗅到泥土的芬芳,还有爬山虎被风拂过发出的“簌簌”声响。

露水滴答地从青草的嫩芽间滑落,三月中旬的清晨鸟鸣声清脆,微风也恰到好处的温暖,叶闲野拿剑的手都在颤抖,唇边却保持着舒缓的弧度,身上是练过剑后的热气腾腾,他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去沐浴。

将自己打点好了之后,二三好友也都陆陆续续地出现在正厅,然后叶闲野就发现陆小凤的视线时不时就要落在自己身上,然后要遮不遮的,一脸欲言又止。

虽然陆小凤的动作不是很大,但朝夕相处这么久,叶闲野知道陆小凤不是吞吞吐吐的性子,自然是有什么困扰的事情发生。

于是叶闲野特意挑了个芹菜馅的包子,故意在陆小凤心不在焉的时候塞进他的嘴里——

“这什么……”陆小凤含着包子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一口咬下,然后一个激灵,“唔。”吃出是自己最不喜欢的芹菜馅包子,陆小凤对叶闲野怒目而视,口中那口包子馅要吐不吐,迟疑了半晌,到底心不甘情不愿地咽了下去。

叶闲野对陆小凤的白眼不痛不痒,随手挑了一个包子,紧接着咬了一口,嚼碎了咽下肚,这才挑着眉说:“一大早是怎么着,看着我欲言又止的。”他坏笑着,“可是终于沉浸在本少爷的英俊外貌下了?”

陆小凤啐了他一口,心中闪过昨晚同另一个叶闲野之间的谈话,再瞧瞧现在这个一脸坏笑的人,怎么也不愿意相信性格这样南辕北辙的人是同一个人。

但这件事不是陆小凤一人说了算的,所以他迟疑了一个清晨,到底还是说:“我昨夜无意间碰到了你的另一个人格。”

话音落下,叶闲野捏着包子的手一顿,紧接着恢复了笑脸:“你们谈了什么?”

李寻欢的视线定格在陆小凤身上,神情是前所未有的专注。

“他说他偶尔的时候会有记忆,与你的记忆。”

叶闲野一愣。

“这个现象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好是坏,所以现在有点慌。”

也不怪陆小凤同另一个叶闲野谈过话之后就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实在是叶闲野这个病症罕见至极,谁也说不清另一个人格是怎么来的,到底要怎么同他相处,对于他们来说,另一个叶闲野的一切都是未知的。

只要是未知,那么一切就充满变数。

“而且……”我觉得他比你危险得多。

陆小凤注视着叶闲野的眸子,咽下了将要开口的话,在后者用眼神表示疑问的时候,摇了摇头。

他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当两个人格同时存在的时候,存在时间长的这个人格没有过往的记忆,没有另一个人格出现时的记忆,而与之相反的另一个出现时间短的人格却拥有着这些。

陆小凤实在没法说出口,当这两个人格起了争夺身体的心思的时候,那么现在他们所熟悉的叶闲野,到底能不能占据主导地位?

他张了张嘴,却没办法将这个隐忧述之于口。

一顿饭就在三人心不在焉的时候吃完了。叶闲野放下筷子,定定地看着李寻欢:“寻欢,这件事我之前就在打算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说出来。”

李寻欢一怔,好似预感到他要说些什么一样抗拒地抿了抿唇。

“我打算搬出去了。”

“这段时间感谢你的收留,好吧好吧,”他在李寻欢不满的视线中换了个词:“是借住。”

“不过陆小鸡也说了,我的另一个人格出现的时机不定,我不能因为这个不定因素给你们造成麻烦。”他缓缓地将自己的担忧道出,在李寻欢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先一步打断道:“我知道你不放心,所以我买的房子就离李宅不远!”

叶闲野挠了挠头:“还好有之前老胡那把剑,不然我还不一定能买得起呢。”他笑了笑,一脸澄澈地看着李寻欢:“总不能我搬出去,你就不同我做朋友了吧?”

李寻欢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轻轻叹了口气:“既然你都做出决定,还会给我反对的余地吗?”

“什么时候搬?”

“就这几日吧。”

既然决定要走了,三个大老爷们自然不会拖拖拉拉,在看过叶闲野的新家后,几人就在他本人的坚持下,帮忙收拾了东西,说实话叶闲野的行李并不是很多,要说起来同之前顾惜朝的全部家当也差不离了。

所以很快就收拾好了。

李寻欢看着叶闲野额头上因为搬家渗出的汗水,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搬就搬了,反正离得近,有事不许瞒着。”

“是是。”叶闲野眼神明亮,答应得飞快。

送走化身老妈子的李寻欢,再同陆小凤细细询问了昨夜的对话,之后确定了西门吹雪的位置,就将二人送走了。

“对了,昨天他还问了我一句话。”陆小凤转身欲走,想起昨夜最后的对话,停下了脚步。

“什么?”

“他问:我的重剑去哪了。”陆小凤回答,像是回到了刚听到这个问题时的状态,背后的冷汗止不住地又要冒出来。

叶闲野问他:“那你怎么回的?”

陆小凤干咳了一声,一言难尽地回答:“我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的时候,他就晕过去了……”

“扑哧。”叶闲野忍不住笑,摆摆手道:“晕得恰到好处,不然要怎么回答呢?”

陆小凤道:“幸好晕过去了……他那时的眼神可不怎么友好。”何止是不友好,陆小凤长舒一口气,才从那种直面危险的窒息感中回过神来,他担忧地重复道:“真的不怎么友好。”

“好啦,我知道啦。”

陆小凤回想起另一个叶闲野问自己剑在哪里时的情形,身上的冷汗再次狂流:那是狂犬一般危险的眼神,却都隐匿在笑意之下,当那人笑起来时,远比他冷着脸时要危险得多。空气中都仿佛弥漫着铁锈的味道,那不是铁锈,而是货真价实的血腥气,面对那样的叶闲野,之前的温柔就是错觉!陆小凤的脑子嗡嗡作响,感知危险的第六感在他的神经疯狂跳跃着:离开他!立刻离开他!

叶闲野在出神的陆小凤眼前挥了挥,后者几乎是瞬间后退了半步。

叶闲野一愣,随即扬起毫无二致的笑容:“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天也不早了,赶紧回吧。”

陆小凤顿了顿,眼神复杂地从叶闲野的脸上掠过,同样扬起笑容:“我近些日子就在京城,住的地方你知道的,有了新发现记得告知我。”

“好。”终于送走了同样心神不定的陆小凤。叶闲野保持着笑容走进房间,在关上房门的一瞬间,他的嘴角就落了下来,整个人凝重了很多。

另一个人格带来的影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严重,叶闲野抬起手掌,眼神盯着上面繁杂的纹路半晌,将自己摔进了软绵绵的床铺中,将手臂遮挡着眼睛,静默了一会儿。

叶闲野这次这么仓促着急的想要出来住,就是为了不想让另一个人格成为好友们的困扰。

因为他知道,不论是陆小凤还是李寻欢,本质都是温柔的人,他们不会说出自己的苦恼和担忧,但这就是自己可以肆意打扰他们的缘由了吗?

叶闲野摇头,不是的,所以他选择了自己居住。但显然,看陆小凤临走时的模样,另一个人格的性格可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糟糕。

他不是傻子,虽然不怎么敏锐,但陆小凤那神思不定的模样不能更明显,这样的表现从清晨就开始了,刚开始叶闲野还会有些疑惑,但自从陆小凤说昨夜见过另一个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往日里还有一些其他的蛛丝马迹,诸如鬼神医和那个女孩看到他的反应,还有之前伤人时那一瞬间的停顿,只要细心追溯,往日的一幕幕都从叶闲野的眼前略过,叶闲野再也没法装作他的另一个人格性子和蔼可亲了。

叶闲野感觉到了一丝伤感,仿佛曾经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然而等到他想要再去探究,留给他的只有阵阵余痛。

他揉了揉还在隐隐作痛的头,做下了一个决定。

翌日,叶闲野坐在窗边,将窗户推开少许,让阳光照射进来,薄薄的窗纱挡不住初升的太阳,窗外一棵杨柳树的树梢弯曲着,正好垂到窗外,在书桌边投下斑驳的树影。

就着这样明媚的阳光,叶闲野郑重地提笔写下了给西门吹雪的信筏。

前些日子西门吹雪去杀人,之后就顺路直接回去了万梅山庄,本说好了过段时日再去打扰,瞧上一瞧万梅山庄中的医书。

可惜计划没有变化快,趁着拍卖会开始的这一个月时间,叶闲野决定先去万梅山庄走一遭。

怎么也要先搞清楚自己的病症,如若不然,这么一知半解的糊涂着,哪天害了人都不清楚。

叶闲野的心沉甸甸的,目光落在信筏上,握笔的力道微微加大。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后天,6号周六

没存稿了,所以趁着放假写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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